2008年1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
董波 司红光

  日前,王家井镇综治中心运用法律政策,化解了一起外地民工意外死亡的赔偿纠纷。
  在王家井镇后畈建材厂打工的云南人袁某在池塘洗澡时不慎溺死,其亲属与建材厂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,死者亲属袁发会遂从嘉兴等地召集云南籍民工近百人来到厂里,矛盾有激化的迹象。
 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立刻介入,千方百计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。他们首先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慰,稳定情绪。同时深入建材厂了解事情发生经过。
  掌握情况后,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请双方代表到镇政府进行协调。在协调中,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谈拢,死者家属要求厂方赔偿50余万元,而厂方认为要求过高。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这一情况,抓住问题关键,一遍又一遍地讲解国家对职工意外死亡和工伤死亡的有关政策规定,苦口婆心地进行劝导、调解。
  经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,终于在第4天深夜,双方达成了协议。